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鼓励地方扩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规模。
11月21日,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在天津市政府、艾格农业主办的2014第二届中国新农业产业年会暨全国农业经济高峰论坛上表示,目前新型经营主体可以划为四大类,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组织,“全国有33万家,他们都是多元化经营主体的一部分。”他认为,互联网企业进入农业会给农产品流通带来颠覆性的模式。
家庭经营模式是基础
我国的农业模式仍以家庭经营为主。截止目前,有2.6亿个农户家庭。张红宇表示,这2.6亿个农户家庭,是我国农业生产、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坚实基础,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忽视他们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随着大量的农民进城,农村土地开始流转起来,渐渐发展出来了规模化经营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尤其是近些年来,各类工商资本密集下乡参与农业,形成产业化经营。
一直以来,中央对工商资本涉农的态度是,既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同时要防止资本下乡进行非农化生产。
此次,《意见》再次明确“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
但政策也强化风险管控,《意见》明确“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等,其中提到,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
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兼乡村建设中心主任温铁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尽管《意见》重复了过去的一贯提法,却在落实上缺乏落实的具体手段。“如果相关主体不执行,或者违反了政策,那怎么办?政策落实的具体手段格外重要。”
电商布局流通领域
工商企业下乡做什么也是个问题。近年来,跨界经营农业的工商资本不少,但失败案例也常见,比如网易养猪以失败告终。
在上述全国农业经济高峰论坛上,新希望集团的副董事长王航说,农业本身是有极大波动性的产业,它面临很多风险,市场的信号和信息还不是那么完整。农户和企业养猪的商业动机是不一样的,企业一旦在一个周期赚钱,第一选择就是扩大产能。“当产能扩大了以后,价格下来了时候企业的第一选择就是扛住,所以他扛的时间很长,就把低迷的周期拉长了,拉长了对农民是巨大的伤害。”
王航说,从一定的道义来讲,企业要克制自己的冲动,适度的集中应该是以家庭经营的能力来作为边界定义适度。
目前,工商资本介入到农产品流通领域受到广泛认同,因传统的农产品有较长的流通环节,从田间经收购贩运到批发市场,再通过批发市场进入采购的分销商,包括超市、集贸市场,通过他们进入各个小区分散到各个家庭的餐桌。这个环节不仅增加成本,而且影响流通。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少华说,生鲜电商的崛起对解决中国农产品流通,是最便捷、最高效的方式。
像1号店等网店开始布局农产品市场并深入到县域,这次新农业产业年会上,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和1号店为代表的渠道商分别与河南沈丘县、山东蒙阴县、天津静海县、吉林图们市等地签署了县域农业新流通战略合作,县域农产品将形成线上线上结合流通模式。
张红宇认为,像阿里巴巴、1号店这类的互联网络进入农业会对农产品流通模式产生颠覆性的模式。“目前在生产方面在流通方面所占的比例还很低,但从成长性来看空间巨大。”